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监测
1.所有考生考前14天(5月31日)起,须按要求进行考前连续14天的个人健康情况及活动轨迹申报,并注册粤康码。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简称疑似症状,下同)、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或粤康码为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
3.由省内各高职院校和招生院校分类负责考生情况监测,每天统计跟踪考生状况。
(1)省内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高职院校负责,其他(含省外高职院校毕业生和往届生等)考生由招生院校负责。
(2)考生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平台(粤省事)或各院校指定的系统,每天17点前上报目前所在地、身体状况、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
(3)各招生院校或省内高职院校,按每30-50名考生配置一名联络员的标准,组建联络员队伍。联络员须汇总掌握考生通过系统上报的情况。须确保每一名考生都有人负责联络,跟进考生健康情况上报工作。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健康信息的考生,及时反馈给本校负责人。
(4)各招生院校、省内高职院校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第二天上午11点前将本校所负责考生情况汇总,并通过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上报。对发现的目前人在外省、有发热等疑似症状、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考生和未上报信息的考生,应及时将考生号、姓名、证件号信息上报。
(5)各招生院校、省内高职院校、插班生考点可通过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查阅相关上报情况。
(6)未及时上报相关监测信息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4.已经返校的省内高职院校在校生尽量在校内活动减少外出。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以下简称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学校或报考院校,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6. 省教育考试院会将“粤康码”红码考生数据及时反馈给各招生单位和考点,各招生单位和考点要协同本地相关部门对红码及监测异常的考生进行跟踪核查。
(二)考点环境管理
1.各考点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当地教育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卫生防疫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考点食堂、周边餐饮业、旅业的食品安全和环境治理。
2.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3.考点警戒线围蔽区域内要有足够数量的活水龙头和洗手液,便于考生洗手。
(三)防疫人员配备和培训
1.各考点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有疑似症状考生的专业评估。
2.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工作人员要履行相应的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各考点增加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
(四)考点考场布置
1.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人员聚集,各考点外围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除本校原有师生员工外,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2.考点入口设置体温检测通道,设置1条带防护措施的发热考生专用通道和足够数量的正常体温考生通道,配置自动体温检测仪或手持式体温枪,对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于考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考点,为确保考点入口体温检测工作快速有序进行,考点应配置快速体温检测设备,建立一条或数条快速体温检测通道。各考点要提前对考生入场体温检测速度进行测算,确保考生入场快速、有序、准时进行。体温检测通道旁设置具备防疫条件的临时观察区,安排校医等专业专业人员值守,对体温检测异常考生进行复核和等候处置。有在校生的考点,须将本校师生员工入口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入口进行区分,单独设置。
3.设置由考点入口到考场的专用通道,考生完成考点入口体温检测相关程序后,通过专用通道直接前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发热考生由专人引导径直前往带防护措施的隔离考场。
4.各考点根据考生规模设置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并另设2个以上带防护措施的发热考生隔离考场。隔离考场应与正常考场隔开一定距离。
5.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进行编排,考点应充分利用课室现有条件,尽量拉大考生间距。安排特殊考生的隔离考场,考生前后左右间距不得少于1米。
(五)物资储备
考点根据考生规模和考试工作人员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测温设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浓度乙醇消毒液等卫生防护和消毒物资。
二、考试实施
(一)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等。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校医等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经发热考生专用通道,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隔离考场。考点入口体温检测通道主要核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根据考生规模配置足够数量的检测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快速、准确检测,避免大量考生在考点外聚集等候。
2.考生进入考点后,考点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引导考生统一进行洗手清洁,再前往相应考场,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进一步身份核验等工作。
3.考点可在考场入口准备一定数量的快速手消毒液供考生使用。考生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后,应直接进入考场考试,尽量避免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
4.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佩戴口罩。
5.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并做好防护措施。负责隔离考场的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应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导下,做好充足的防疫措施。
(二)考试结束
1.每场次考试结束后,应开窗通风10分钟以上,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条件允许的考点,应在考试期间持续开窗通风。
2.每半天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采用浸泡250mg/L含氯消毒剂的抹布对考生桌面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工作人员再用清水重新进行擦拭。隔离考场的消毒工作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引下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3.每半天考试结束后,对考生通道(含楼梯、电梯等)、考场、卫生间等场所和门窗把手、台面、开关等高频次接触物体表面定期清洁、消毒。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物体表面可用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消毒剂用量不要过度,要保证间隔时间,确保消毒产生的刺激性气味等不对考生考试产生影响。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4.每天考试结束后,还要对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异常情况处置
1.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出现疑似症状、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粤康码”为红码的考生,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考点卫生防疫人员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体温正常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座位前后左右间距不得少于1米,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前必须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消毒。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3.考试期间,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相关考生应就地隔离,其他考生有序撤离做好登记,协助疾控机构做好密接者判定及实施隔离措施。考点应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将疑似病例送院治疗。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示例
1.有效氯浓度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99比例稀释;
(2)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
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五、注意事项
1.含氯消毒剂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并放置于幼儿不易触及的地方。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环境喷洒消毒时应清空人群。含氯消毒剂不能与洁厕灵等洗涤剂同时(混合)使用。
2.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不能用乙醇消毒液对空气喷雾消毒及大面积喷雾消毒。
各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本地区、考点工作指引。